湛江市第四人民医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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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院举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培训班
发布日期:2020-09-12    浏览次数:3174

      为做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(以下简称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)学习宣传贯彻工作,9月4日下午,我院组织举办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培训班,邀请法律顾问李宛珊律师为全体职工作专题讲解培训。


      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于2019年12月28日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,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。


      培训中,李宛珊律师对《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的立法意义进行了阐述,从基本医疗卫生服务、医疗卫生机构、医疗卫生人员、药品供应保障、健康促进、资金保障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。讲解内容深入浅出、内涵丰富、分析透彻,受到了医院职工的普遍认同。


      作为我国卫生健康领域的第一部基础性、综合性法律,它的颁布对完善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治体系,引领和推动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,加快推进健康中国建设,保障公民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,提升全民健康水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。